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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電纜行業關于質檢、環保、招投標等方面的新變化 發布時間:2019.12.25 新聞來源:環市牌珠江電纜_廣州珠江電線廠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
四季度以來,在檢查、環保、證照等方針方面,近期又有了一些新變化:
一、珠江電纜質量檢查將有大調整:6個月內不得重復抽檢
從9月份開端的2017年電線電纜產品質量國家監督專項檢查方案還在進行,將繼續到12月底,全程擬檢查1400批次?,F在來看,檢查力度不減,檢查辦理也有調整。
國家質檢總局日前修訂《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方法(征求定見稿)》。相對舊版,征求定見稿有許多新變化,包含清晰“雙隨機”機制、“抽檢別離”準則(承檢安排不得參與抽樣),以及6個月內不得重復檢查、被檢查企業能夠回絕承受檢查的4種景象,等等。
二、新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法》2018年1月1日施行
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電纜職業的許多不正當競爭現象有望得到按捺。
新法主要在以下方面進行了修正完善:
1、完善了“經營者”的界說。刪去了“營利性”要求,擴展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適用目標。
2、新增對互聯網范疇使用技術手段施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條款。
3、添加制止“安排虛偽買賣”的規則。往后,協助別人刷單炒信、刪去差評、虛擬買賣、展開虛偽榮譽評比等行為,將遭到查辦。
4、修訂完善了關于仿冒、混雜行為的規則。對仿冒別人有必定影響的產品名稱、包裝、裝潢、企業名稱、字號、商業活動的標識行為,均作了規則,一起與《商標法》完成有機聯接。
5、愈加合理界定商業賄賂行為。
6、完善法律責任規則,加大了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處分力度。對違法行為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
三、珠江電纜出產答應證有兩大新變化
1、“先證后核”
近來,質檢總局研討擬定了《工業產品出產答應證試行簡化批閱程序工作細則》。“先證后核”施行規模由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廣東等6個第一批試行區域,擴展到全國各大省份。
施行“先證后核”后,企業請求工業產品出產答應證只需供給“一單(請求單)、一書(承諾書)、一照(營業執照)、一陳述(產品質量陳述)”,一改之前的“繁文縟節”,拿證時刻大大縮短。
2、“由省到市”: 電纜出產答應證批閱權接連下放
繼江蘇等地后,山東省質監局發布相關變革定見,托付下放一批省級行政答應事項,包含將現由省質監局擔任批閱的電線電纜、耐火材料等19類工業產品出產答應批閱事權托付下放到市級質監部分。從“放管服”變革精力來看,今后會有更多省份將珠江電纜等工業產品答應證批閱權進一步下放。
四、招招標連出新規
國家開展變革委、財政部、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近來聯合印發《公平競爭檢查準則施行細則(暫行)》。其間清晰規則:不得約束外地經營者本地招標。要害信息如下:
1:沒有法律法規根據或許國務院規則,不得以存案、掛號、注冊、名錄、年檢、監制、確定、認證、審定、指定、配號、換證、要求建立分支安排等方法,設定或許變相設定市場準入妨礙;
2:在招標招標中不得約束招標人所在地、所有制、安排方法,排擠或許約束潛在招標人參與招標招標活動;
3:沒有法律法規根據,不得經過設置項目庫、名錄庫等方法,排擠或許約束潛在經營者供給產品和服務;
4:不得排擠或許約束外地經營者參與本地招標招標活動;
5:不得排擠、約束或許強制外地經營者在本地出資或許建立分支安排。
五、環保整治仍在加強
2017整個采暖季(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完畢前,罷工限產令的強度只會加強,不會削弱。
環保部近來揭露發布《環境保護主管部分施行約束出產停產整治方法(征求定見稿)》。新方法規則:對無證排污、以躲避監管方法排污、因超支排放被施行按日接連處分和污染源在線主動監控數據屢次超支的景象規則停產整治的期限為三個月。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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